夫妻疑利用重病女儿诈捐,不送医院治疗却三
在社交平台上进行的爱心捐助,相信大家已屡见不鲜。虽然这种方法能迅速解决募捐对象对于资金诉求的燃眉之急,但网络的虚拟性与隐蔽性,也使得募捐行为面临巨大风险:
真伪信息参差混杂,骗捐现象频现,监管机制缺位……这些都让施以援手的网友直呼“受伤”,也给募捐平台和慈善事业的发展带来了信任危机。
最近,河南周口市一对夫妻,
疑用3岁女儿诈捐的事件,
就再一次透支了人们的同情和善良。
事件回顾
三岁女儿患重病父母呼吁网友捐款
今年3月,河南省周口市太康县张集镇温良村村民王某和其妻杨某,在网络上贴出女儿雅雅的病情信息和照片,希望获得好心网友的捐助。
在求助信息上,两人称女儿患上眼部肿瘤,需要筹15万元进行救助。
医院检查的照片以及各种信息后,众多网友伸出援助之手,通过募捐平台捐出了几万元。
同时,网友还给这对父母提出建议,让他们把孩子带医院治疗,一些懂医学的网友甚至安慰他们,“眼部肿瘤虽然是恶性肿瘤,但早发现早治疗,也有痊愈的可能”。
孩子未及时救治“离世”网友质疑被诈捐
然而,随着捐款越来越多,网友发现,这对父医院检查。
其中,
作家陈岚的网络举报材料上这样写到:“年4月6日,在多位爱心人士上门走访,强烈要求必须送医后,雅雅才被其母亲和医院就诊。
在医院眼目细胞瘤专家确诊并肯定孩子还有救后,医院撒泼大闹(可以调取监控录像),随后将孩子强行抱走消失。
”4月9日,当爱心人士再次赶到太康县,发现孩子已回家。
爱心人士要求医院。到医院不久,其母亲和爷爷便告知爱心人士“孩子已死”,并让爱心人士花元租了一辆“运送遗体的车”。
孩子仍然健在警方介入事件进行调查
得知网络舆情之后,孩子所属的张集镇政府工作人员进行了核实,证实确有雅雅患病一事,但孩子并未去世。
经过劝说,医院,“由于病情严重,医院。我们也在积极劝说家属将孩子送往医院。”
这名工作人员表示,对于包括陈岚女士在内的爱心人士的报警,警方非常重视,正在进行调查。
近年来,类似的捐款争议事件不在少数:
年6月,“知乎女神”童瑶通过炮制“鸡汤文”,与自己的“小号”互动,自导自演了一场女大学生长期患病无钱医治的戏码,骗取爱心捐款15万余元;
年年底,《罗一笑,你给我站住》的文章刷爆朋友圈,作家罗尔为身患白血病的女儿写的这封信,号称转发一次可以获一元捐款。但迅速有人爆料,称此事为一起营销活动;
年8月,朋友圈被“一元购画”的众筹活动刷屏,事后却被爆出众筹的钱并不会给画画的自闭症孩子,而是给了一家培训机构……
这些“卖惨”圈钱、屡屡消费社会大众善意和信任、伤害公众爱心的现象,值得我们深思——
道德意识缺失
为了谋取一己私利,有些人放弃了诚实的做人根本,唯利是图,见利忘义,不惜发布虚假信息来骗取广大网友的同情。
另外,网络的虚拟性、传播及时性及突发性的特点,也使一些人能够利用“网络身份虚拟”盲点,达到骗捐的目的。
网络监管缺乏
目前,我国尚无法律对网络募捐作出明确规范。
如果仅由互联网平台审核求助信息,那么由于网络本身信息流动性快、隐蔽性强,加上网络管理缺乏制度化和规范化措施,也很难保证不发生骗捐、诈捐行为。
警惕性不高
同时,一些网友对于网络上缺乏权威出处、来路不明的消息没有保持足够的警惕,甚至偏听偏信,盲目转发,在不知不觉中成为他人利用的工具,也可能因自己的行为造成更加恶劣的影响。
如何避免爱心被“消耗”?
网络诈捐频发,主要是因为捐助方和受助方信息不对称。因此,我们需要通过以下方法堵上漏洞:
完善法律法规,落实监管责任,规范民间组织或者个人。
完善网络公益准入制度,实行牌照管理。
对欺诈行为要进行严厉打击,给善心善意以法律保障。
另外,对于广大普通网友来说,要保持正确的是非判断标准,让真正有困难的人得到切实的帮助。
乐善好施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,但若将人们的爱心当作牟利工具,无异于精神“碰瓷”。
只有不断完善立法与监管体制,让立法机关、政府、募捐平台及求助个人各司其职,才能让网络募捐安全可靠,才能避免消耗和伤害社会爱心的事件一再发生。
参考来源
法制晚报、封面新闻、学习时报、半月谈、新浪微博
新媒体编辑
关永璞
新媒体策划
强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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